院内各部(处)、科(室):
接上级通知,开展第十批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从2001年开展以来,已选拔出一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学术水平的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根据在有效期内的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组成情况,以及各学科空缺名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按《第十批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学科》(附件1)要求的学科进行推荐。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不限定专业,各部(处)、科(室)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护理学专业的申报推荐工作由护理部负责。
为有利于人才培养及人才梯队的建设,已被评为院士、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推荐条件
(一)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1.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60岁(
5.非省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员,一般不直接推荐为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特别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省卫生厅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45岁(
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的其他条件要求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及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期满后(即第1-7批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再次推荐与首次推荐程序相同。
三、推荐要求
各科室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部门负责人在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上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四、推荐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申报人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使用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才申报评审系统(http://222.209.217.82:82/)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推荐表》,申报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材料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初审机构请选择“四川大学”,注册码:282)。
2.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专业及专业组是要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选择相应或相近专业(附件1)。
3.各申报人请据实填写“推荐意见”。所有材料请严格按字数要求填写,否则无法上传。当保存并上传成功后,请直接打印网页(请勿使用系统自带的生成文档)。
4.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从网上打印的《推荐表》一式四份;
(2)《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
(3)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该材料的标题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XXX同志综合推荐材料,A4纸打印。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模板为“经审核,XXX同志提供的全部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
(4)推荐人附件材料一套,包括推荐人选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推荐人10篇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省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每位推荐人选的《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若科室没有,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推荐单位等内容(附件4)。
7.报送材料和在线提交《推荐表》的截止时间为
联系人:卢军 联系电话:8542-3326
2.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及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