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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资助的通知 2026.03.16

全院各有关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根据《四川大学关于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的若干措施》(川大人〔2024〕1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青年教师国际交流能力,鼓励国际合作,现就做好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规模

根据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模、学术价值、国际影响力等,择优支持会议经费5-100万元。

根据总体经费预算医院配套力度,学校评审确定拟支持活动规模和数量。

二、申报条件

1.活动的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者为45周岁(含)以下(以当年1月1日计算)且为川大在编(含助理制、在站博后)青年教师;

2.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

学校择优支持名单公示:拟定2026年4月

第二批次: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4

学校择优支持名单公示:拟定2026年10月

四、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院审核推荐、学校择优支持”的流程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支持申报表》(附件经费比例暂不填并将申报材料准备纸质版、电子档各一式一份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水塔楼1078,电子版发送651021656@qq.com。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及承办基础的证明材料、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证明材料等。

(二)院审核推荐:

医院对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该活动学科国际影响力进行评估,讨论确定拟推荐会议、承担经费比例等。

(三)评审确定

学校人事处协同相关部处对活动的规模、学术价值、国际影响力,以及对促进青年教师国际合作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学校总体经费预算,择优确定拟支持会议及经费额度,并将经费下拨至医院

五、注意事项

申请须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地点:水塔楼1078室

  人:     028-85421573

 

人力资源部

2026316

附件: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支持申报表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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